发布日期:2021-05-19
- 开展生态文明课题研究,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探讨回答阐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,力求产生较多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,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动力和智力支持;
- 协助政府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评价和定量考核,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决策建议;
- 参与和推动生态文明政策法规制度建设,建立健全生态权益保障体系,组织开展生态维权活动,维护公众合法生态权益;
- 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活动,构建生态文明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平台;
- 组织开展有助于生态、环境保护的公益性活动和生态文明创建活动,承办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生态文明建设事项;
- 开展相关的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技术咨询服务;
- 总结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经验,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,分层次举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的培训、讲座、论坛和研讨活动,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;
- 组织参加国内外、省内外民间生态、环境保护的交流与合作,宣传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成绩与进展,借鉴国际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,为推动人类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做出努力;
- 联系团结有关社会组织,聚合多方面力量,共同促进生态文明事业发展。